魏毓汝律师
专注于刑事辩护,秉持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”的理念,把让“有罪者罪当其罚,无罪者不被蒙冤”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,把每一个案件都作为一个课题进行深入研究,充分认识到“刑辩律师办理的不是案件,而是别人的人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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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毓汝,男,民革党员,河南载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副主任,负责全所刑事辩护及风险防控业务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平顶山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。毕业于郑州大学,自2013年起从事相关工作以来,先后在审判机关、律师事务所就职。专注于刑事辩护,秉持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”的理念,把让“有罪者罪当其罚,无罪者不被蒙冤”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,把每一个案件都作为一个课题进行深入研究,充分认识到“刑辩律师办理的不是案件,而是别人的人生”。成功办理了陈某某抢劫罪案(改变定性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);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(检察院不起诉);赵某聚众斗殴案(被判处缓刑);李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(被判处缓刑);王某某贪污罪案(被判处缓刑);范某某抢劫罪、盗窃罪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(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);陈某某诈骗罪、强奸罪、伪造公司印章罪案;薛某某贪污、受贿罪案;黄某某挪用资金罪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案;唐某某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案、张某组织考试作弊罪案、赵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案、朱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、张某某贩卖毒品罪案等一大批在省、市具有典型意义刑事案件,成功为多名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、不起诉,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为更好的维护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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