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李某,男性,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经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决定,2020年8月1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取保候审,于2020年9月9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,于...查看详情 >>
5年
2254分 (优于86.09%的律师)
一天内
11篇 (优于73.04%的律师)
华律网提示: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,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,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, 有害信息举报